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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稀缺小马拉大车 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09

国产稀缺小马拉大车

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对高等学校加强实验室安全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人(教师、学生)、机(实验设备)、料(实验材料)、法(法律法规安全制度)、环(实验室环境)、测(实验过程)处于良好状态,并予以持续改进,必须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制,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做到有章可依、有迹可循、责任到人。为此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太原科技大学有关规章制度(科大保卫字【20178-关于印发《太原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检验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学院具体实际制定本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组成如下: (2021.10.08更新)

长:王远洋、韩建华

副组长:吴昀、赵玉英、潘瑞凯、张静、王波

员:薛永兵、孟涛、杨艳、李鹏、王艳、宋素芳、温艳珍、高竹青、 刘雯、王齐、卢海强、陶仙水、逯宝娣、程加林、胡建水、李增波、段国红

刘振民、刘建红、王国永


二、运行机制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依据我校〔20192 号《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确定安全工作目标,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开展。

1、确定安全工作标准化实施方案,负责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培训;

2、指导协调解决安全工作标准化中的重要问题,修订和完善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3、督促检查安全工作标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4、组织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工作;

5、对安全工作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比和考核。

三、工作标准

(一)实验室规则制度管理

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上墙,特殊的专业设备有自定的管理制度作补充。

2、实验室安全制度上墙,有专人负责每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登记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3、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上墙,并有违规及处理情况记录。

4、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工人等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并有相应的人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5、对新进实验室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从事生物、化学、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的技术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二)学生实验安全管理

1、学生应按照课程教学计划,准时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

2、实验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预习有关的理论知识,并接受实验教师的提问和检查。

3、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进室必须换拖鞋。

4、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服从实验教师和实验员的指导。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

5、实验中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准敷衍,不准抄袭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6、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指导教师或实验员报告,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

7、实验完毕,应清理实验现场。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

8、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处理数据、绘制曲线及图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改。

9、在实验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仪器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接受检查,并视情况根据《科研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0、凡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科研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办法》予以赔偿。


(三)实验教师与实验员的安全工作


1、模范遵守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制度

2、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与防护教育,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完备学生安全知识,掌握救援与自救技能。

3、按照实验授课计划要求,与课教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完成预备试验,保证上课准确无误。

4、做好实验辅导工作,检查考核学生实验情况。

5、实验课完成后,检查和验收学生使用过的仪器、设备,组织学生做好实验室的整理工作。

6、实验员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正常秩序。

7、按照实验授课计划和消耗定额及时提交实验所需物资计划。

8、建立实验室安全台账,详实记录实验情况。

9、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爆、防腐、防盗等工作,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及封门工作。

10、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实验室高压容器的安全使用

1、必须有专人负责高压容器(如气瓶等)的安全工作。

2、定期对高压容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压力气瓶必须分类存放在专用气瓶柜中,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使用时应加装固定环。

4、压力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震动。

5、压力气瓶肩部,下述信息必须完整:制造厂、制造日期、气瓶型号、工作压力、气压实验压力、气压实验日期及下次送验日期、气体容积、气瓶重量。

6、气瓶漆色、充装气品名字必须清晰可见。

7、气瓶瓶体和瓶阀必须确保清洁,不准沾有油污等易燃品。


(五)实验室安全用电

1、不得使用不合格或老化线路,建立定期维护检查制度。

2、良好的保护地线,并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3、防静电区应铺设导电地板。

4、提高环境空气相对湿度;在易燃易爆实验室应穿着防护服。

5、不得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

6、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7、正确操作闸刀开关,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在插座上使用。

8、新购电气设备使用前必需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9、使用烘箱和高温炉时,必需确认自动控温装置可靠。同时人工定时检测,以免温度过高。不得将含有大量易燃易爆溶剂的物品送入烘箱和高温炉内。

10、电源或电器保险丝烧断时,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换上适宜的保险丝。

11、使用高压电源工作时,应穿着绝缘服装。

12、擦拭电器设备时应确认电源全部切断。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或用湿布擦电门。

13、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负相关赔偿责任和处罚。


(六)实验室安全用水

1、严禁私自拆、改水路。

2、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水管、水龙头及各种接头。

3、禁止使用自来水代替循环水冷却设备。

4、定期检查水管、接头,防止实验室漏水。使用塑料水管或其它容易老化水管的单位要随时检查、定期更换水管。

5、循环水进入设备前应有过滤设施。

6、下班或离开房间前要检查水路是否正常,并登记实验室水安全检查记录。

7、设备停止使用后,要关闭水阀。

(八)实验室三废处理

1、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废渣等有害物质必须集中回收在废液桶里,由我校指定的废固废液处置服务商进行处置。

2、少量有毒气体可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被空气稀释。毒气量较大时必须经过吸收处理后才能排出。

3、可燃性有机毒物可于燃烧炉中供给充分的氧气使完全燃烧。对于较纯的有机溶剂(含有少量其它试剂和被测物)应回收利用。

(九)实验室防火安全

1、严禁私自在实验室内动用明火,严禁在楼内焚烧物品、杂物。严禁在距离易燃易爆气瓶10米内动用明火。

2、严禁实验室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遮挡和挪用消防设施,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3、重点要害部门、库房及事故易发部位必须设有明显防火标志。

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消除火灾隐患。

5、带有明火的实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6、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

7、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8、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九)生物实验室安全

1、生物实验室管理的核心是生物安全,尤其是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

2、凡是进入三级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的,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3、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验室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培训。

4、专人负责生物实验室的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进行监测、检测和维护,其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高压灭菌器的检查、维护和更新。

5、生物实验员需实施医务监督,确保身体健康,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体检,建立健康医疗监督档案。

6、生物实验员应掌握消毒和灭菌的基本知识,了解常规的消毒灭菌方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7、菌、毒种库应有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未经科研实验中心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菌、毒种的领用和分发,必需做好记录。

8、菌、毒种传代应登记在案,销毁时应经批准并有2人以上参加,做好销毁记录。

9、生物实验室应对废弃物进行处理,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10、实验操作过程中,小心谨慎,积极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11、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或粗心大意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可能造成实验室气溶胶污染的;在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的;伤害事故可能造成感染的等均视为实验室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受到相关处罚。


(十)安全实验

1、科研实验项目需经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审核评估通过方可进行。研究方案变换时需从新上报评估,如有安全隐患不得私自进行实验。

2、教学实验在课程设计时要规避使用剧毒、易爆化学品。

3、实验教师和实验室员需课前认真预备实验,对在实验过程中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做到有预测、多提示、勤示范、严纪律、共监督。

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为工作方针,通过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院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全员的安全思想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监督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保护师生的安全健康,确保学院科研、教学工作顺利安全开展。

(二)目标和原则
 
目标:深入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化管理,保障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科研、教学工作无事故。

原则:结合学院科研、教学工作目标,从学院实际情况着手、根据各个实验室的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方案,“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实验室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逐级负责制,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三)实施细则

1、确保安防设施和监控报警系统完善

我院实验中心依据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晋教科便函[2018]19号)文件中《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了逐项检查,已将安防设施和监控报警系统的一系列问题及整改方案,汇总上报给校办,待学校审批经费到位,将有序落实整改方案。

2、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责任制

实验室负责人承担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路、水、气管道无打火或跑冒滴漏,设施无坏损现象。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楼道通畅,未经科研实验中心和学院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拆改实验室内外建筑结构,严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

实验室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并具备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各实验室在坚持日常检查的同时,应特别做好节假日和学期末的安全自查工作。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学生进入和离开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则。随时掌握新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防知识,及时下发进行培训学习。教学实验室每次实验需完成《实验室安全台账》记录;科研研究室需每日做到《安全检查值日表》记录;每月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学科特色的安全应急演练;每年开展一次学院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实验室一切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的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严格管控危险源,杜绝事故发生

易燃、易爆、高温等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需经批准并符合审检审验制度,压力容器管理按照校办201548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实验室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管理、双把锁、双本帐),严格领用手续。不断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指导,如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将依法处理。

五、本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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